北京江河润泽工程办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左边白楼))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办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水文总站托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等有关规则,现对黑臭水体办理作用盯梢监测进行公开投标,欢迎合格的供货商前来投标。
(1)投标人资历须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则:①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②具有杰出的商业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才能;④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⑤参与政府收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峻违法记载;⑥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2)其他资历要求:①投标截止时刻前一工作日经过“信誉我国”网站()或各级信誉信息同享渠道、我国政府收购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②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单位、法定代表人无受贿违法记载的查询成果证明。(3)是否答应进口产品:否(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收购:否。(5)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具体阐明详见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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