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公告同意了六项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规范,其间五项为水质规范,一项为固定污染源废气规范,触及仪器设备包含气相色谱、离子色谱和分光光度计等。
日前,环保部公告同意了六项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规范,其间五项为水质规范,一项为固定污染源废气规范。新规范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一起废止两项规范。
(HJ 809-2016):规则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日子废物污水中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规范为初次发布。
(HJ 810-2016):规则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日子废物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规范为初次发布。
(HJ 811-2016):规则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日子废物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硒的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规范为初次发布。
(HJ 812-2016):规则了测定水中6种可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离子色谱法。规范为初次发布。以及
(HJ 84-2016):规则了测定水中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本规范是对《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的修订。固定污染源废气规范为:
(HJ 540-2016):本规范规则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以颗粒物形状存在的砷及其化合物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本规范是对《环境空气和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0—2009)的修订。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