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逐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试剂使用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试剂使用单位的检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再加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检查力度,结合伊春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2022年伊春市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前期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组织监管力量,于7月15日前对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试剂的使用单位做全覆盖检查,保障全市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使用的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是否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相关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是否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识要求运输、贮存,是否采取对应措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等。
三是要格外的重视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和线索,对涉嫌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诊断试剂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迅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依法严查重处。
四是要持续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对涉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的违法线索、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