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质目标的特色,将目标分类由“惯例目标和非惯例目标”调整为“惯例目标和扩展目标”,修改后目标分类表述更切当,避免了歧义的发生。其间,惯例目标指反映水质根本状况的水质目标;扩展目标指反映区域日子饮用水水质特征及在必定时间内或特别状况下水质状况的目标。
规范正文中的水质目标由106项调整到97项,惯例目标43项、扩展目标54项。附录A(材料性)水质参阅目标由28项调整到55项。依据水质目标的监测含义、检出状况及浓度水平,调整了部分目标的分类。
5、调整7项非惯例目标为惯例目标;氨(以 N 计)、三溴甲烷、三氯乙酸、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二氯乙酸、二氯一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
7、调整11项非惯例目标(扩展目标)为参阅目标: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
8、新增17项参阅目标:钒、敌百虫、甲基硫菌灵、稻瘟灵、氟乐灵、甲霜灵、西草净、乙酰甲胺磷、甲醛、亚硝基二甲胺、碘乙酸、全氟痛苦、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铀、镭-226;
依据水质目标的监测含义以及在人群健康效应或毒理学方面最新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状况,调整了10项目标的限值,详细见下表。
1、增加了总β放射性目标进行核素剖析点评前扣除40K的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目标的适用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