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桐镇那桐社区头房屯自来水水压不行,影响大部分大众生活,期望政府部分整改。”这是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点评中期评议大众反应的定见主张。
收到自治区反应的定见主张后,南宁市隆安县纪委监委当即跟进监督,催促职责部分抓好自治区社会点评反应问题的整改,并主张县委将整改作业归入县本级绩效考评领域,压实职业部分主体职责,推进整改项目履行落细。
该县水利局、县财政局、那桐镇政府组成作业组,科学拟定项目施工计划,加速整改进展。本年4月,头房屯乡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造项目经检验后投入正常运用,132户612人用水安全问题得到彻底处理。
2021年4月,隆安县收到中心生态环境维护督察组交办的大众信访告发件,指出隆安县乔建镇罗兴屯罗兴江桥头上游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内存在违法木材加工点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催促相关部分抓好转办问题整改,清晰整改方针、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保证反应问题按时限整改到位,回应大众诉求。
“现在,相关部分已对该厂厂棚及出产设备进行撤除,责令当事人康复了土地运用功用。”隆安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该木材加工厂未办理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运用批阅等手续,私行开工建造并投入出产,归于违法加工窝点,有必要依法进行封闭和撤除。
近年来,隆安县纪委监委把处理乡村饮水安全问题、稳固提高乡村供水保证水平归入专项监督规模,从工程建造、职责履行、大众诉求等方面切入,催促职责部分履职尽责,处理影响乡村饮水安全的杰出问题,保证大众能喝上“放心水”。隆安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明,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证履行、促进完善开展效果,继续加强对饮水安全职责履行的监督查看,以铁的纪律护航大众饮水安全。(谭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