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冲击不合法取用地下水,现拟对我县县城区办理范围内(西到高速引线、南到高速引线、东到定魏线、北到新邢德线)的一切自备井进行排查,为保证一井不漏,特建立告发电话,请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告发。凡在县城办理区内发现新打、运用、保存、躲藏自备井的均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告发,包含城区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小区、工厂、民房、农田等任何场所。包含巨鹿县城区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挖掘地下水源的自备井,包含用于居民饮用、工业出产、畜牧饲养和其他出产日子取用地下水的自备井。告发内容查实的,给予必定奖赏。
(1)水质规范。水质化验契合GB5749的规则。我县定时对全县291个村的水质进行了化验,居民用水水质均到达了饮水安全水质规范,水质陈述张贴到村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2)水量规范。规范为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40升。我县乡村自来水入户后,供水才能到达了每人每天80升。
(3)供水保证率规范。省定规范为95%。我县供水企业装备应急发电机、应急抢修车,成立了应急修理部队,可以及时修理康复供水。经核算,全年停供天数少于18天,供水保证率到达省定规范。
(4)用水便利程度规范。省定规范为取水往复时刻不超越10分钟或取水间隔不超越400米。我县居民已完成供水到户,可视为供水便利程度合格。
上述四项均到达规范,为饮水安全合格,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饮水不安全。对照上述四项目标,我县乡村住户均到达了饮水安全规范。
为加强乡村饮水工程运转管护作业,保证全县乡村大众饮水安全,现将我县乡村饮水工程村级“三个责任人”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个月,公示期间如有贰言,请向巨鹿县水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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