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履行《城市节约用水办理规则》、《广西节约用水办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办理,维护和合理使用水资源,操控用水总量,进步非居民单位用水功率。日前《2021年度柳州市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定额(方案)》 ,已获市住宅城乡建设局同意,由柳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开展中心下达。
《2021年度柳州市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定额(方案)》施行规模为柳州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业、运营服务(商业、宾馆、饭馆、旅游业等)等非居民用水户。其间履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户,特种用水,市政、环卫、美化、消防等公共用水2021年度只施行定额(方案)用水办理,暂不施行超定额超方案累进加价准则。
非居民用水定额原则上依照自治区用水定额规范履行;非居民用水方案根据国家、自治区用水定额规范及节水相关方针、我市公共供水量增加状况等方面进行核定。
超方案(定额)用水累进加价起伏施行分段累进递加,累进级数分为二级。超方案(定额)10%-30%(含本数)部分的水量按基准水价的1.5倍计收;超方案(定额)30%以上部分的水量按基准水价的2倍计收。
施行《2021年度柳州市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单位定额(方案)》的非居民用水单位,超方案累进加价计费周期“按年履行”, 即非居民用水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水费,当累计水量到达年度方案分档基数后的用水量,开始施行累进加价。
超定额(方案)用水累进加价水费收取方法依照柳价格〔2018〕110号文件规则履行,由供水企业收取。
2021年柳州市“节约用水,我有‘画’说”少儿节水主题构思绘画竞赛一等奖著作作者:刘佳倪回来搜狐,检查更多